当前位置:首页 >> 关于辉煌 >> 辉煌股东会员章程

一.宗旨
      辉煌俱乐部经营宗旨为:获得消费实惠,构建财富管道,打造友情网络,开发生命潜能,拓展公益宏途,实现多方俱赢局面,共创人生之辉煌。
二.入会及续会
      1.入会条件:辉煌俱乐部只欢迎有积极上进之意、孝敬上辈之心、仁义他人之德的个人及合法经营之商家。  
      2.入会程序:申请入会者须如实填写或递交相关资料,经俱乐部审核确认后,成为本俱乐部股东会员。  
      3.入会加盟费目前为两百元,以后每年续约,续约费另计(估计为0-50元,视运营成本而定,届时另行通知,可从分红里扣除)。逾期一个月不办理续约者,又未作声明,则视为放弃股东资格,不再享受本俱乐部任何权利。如要再次成为股东会员,须重新办理入会申请。
      4.股东卡在保持续约情况下终生有效,并可世袭。
三、会员权利

      1.股东会员拥有辉煌俱乐部一股股份,无须承担风险,而收获俱乐部在广告收益、商家返利方面的分红(具体分红制度暂属商业机密,另行告知)。钻石级别以上的会员(拥有两组百人团队以上)有权参加股东大会。
      2.有权在辉煌系统寻求帮助,建立团队,获得消费提成。
      3.由于不同产品有不同的利润空间,消费提成根据净利润来计算,次月结清(和合作单位另有约定的除外),返还给股东及其建立的团队。
      4.股东会员有权浏览辉煌俱乐部各个网页,并在网站发布作品、评论、招聘、购销信息等各种内容,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的各项法规、政策、条例。否则引起的责任自负。
      5.有权参加辉煌俱乐部的讲座、培训或交友娱乐活动。
      6.对俱乐部管理和组织的各种活动有提出建议之权利
      7.有权在递交相应资料后,将自己在辉煌系统建立起来的市场,进行赠送或有价转让。
四、会员义务
      1.股东会员有义务向社会各界宣传本俱乐部倡导的共创辉煌之理念,自觉维护俱乐部公众形象,积极推荐和发展合适的新成员。
      2.股东卡是资格证明,请自行妥善保管。享受服务时当予以出示,否则不能享受股东待遇。
      3.在合作单位消费后,应主动索要相关消费票据,并予以保管。否则由此引起的消费分红有误,俱乐部恕不负责。
      4.自觉遵守俱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,及时反映各方面问题,关注俱乐部的发展;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,交纳必要的活动经费。
      5.股东会员之间应相互尊重,彼此关照,发扬互助互爱的团队精神。
      6.未经俱乐部授权,股东会员不得以俱乐部的名义组织其他活动;
      7.股东会员须承担保密责任,勿将俱乐部的商业机密透露给他人或团体。
五、会员管理
      1.辉煌股东会员当遵纪守法,触犯刑律者无条件取消在辉煌系统的一切资格(迫不得已者除外)。
      2.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或活动规定,影响俱乐部形象,或给俱乐部造成信誉及经济损失,拒不改正赔偿者,俱乐部有权取消该股东在辉煌系统的一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。
      3.未按俱乐部要求,如期交纳续约费者,视其自动放弃股东资格;
      4、被俱乐部终止会员资格者,所缴纳的会费概不退还。
六.附则
      1.遇不可抗拒外力时,本俱乐部将无法履行服务承诺。
      2.会员章程将视具体情况在必要时予以修订。
      3.本章程经俱乐部董事会批准并公布后生效。
      4.本章程的解释权在辉煌俱乐部董事会。